5大常見錯誤 報稅要注意

2014-05-05

5大常見錯誤 報稅要注意

〔自由時報記者陳韋宗/新北報導〕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課長陳寶惠表示,往年民眾申辦綜合所得稅時,常因漏報所得,必須重新申報,若過了報稅期限,就只能以書面方式辦理,相當麻煩,提醒民眾五大常見報稅錯誤,在申報前要特別留意。

陳寶惠指出,民眾最常搞混的是免稅額申報計算,一般人免稅額為八萬五千元,年滿七十歲的納稅義務人本人、配偶,以及受扶養之「直系尊親屬(父母或祖父母)」,其免稅額為十二萬七千五百元,但若申報扶養年滿七十歲的「其他親屬」,免稅額只有八萬五千元。

第二個部分則為扣除額申報錯誤,陳寶惠舉例,包括美容整型、看護、坐月子等支出並不能申報醫療費用;去年引起爭議的「隔代教養是否可申報教育扣除額」問題,由於相關條文尚未修正,目前仍只有父母能申報子女教育學費扣除額。

陳寶惠表示,自用住宅的房貸利息可以列舉扣除,每年最多可申報三十萬元,但須先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,且不能同時申報房貸利息與房租支出,也不能申報修繕或消費性貸款利息。

身心障礙扣除額申辦,許多人常只有檢附「重大傷病卡」,但陳寶惠強調,必須另附身心障礙手冊或精神科醫生診斷證明書影本,才可申報。

陳寶惠說,往年常發生漏報所得的項目,包括租賃所得、私人借貸利息所得、財產交易所得、受扶養親屬所得等,民眾申報前要特別留意,避免漏報。


來源:Yahoo奇摩新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