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便民 警政署反對廢派出所

2014-12-05

不便民 警政署反對廢派出所

〔自由時報記者黃敦硯、劉慶侯、吳張鴻、徐聖倫/綜合報導〕台北市長當選人柯文哲提出裁撤警方派出所,用行動警備車替代等構想,警政署昨表達反對立場,認為派出所有存在必要,須審慎研議。

警政署主任秘書蔡義猛說,派出所功能不是只有受理報案,警察分散到各派出所,可以接近民眾,便於就近處理事務,讓民眾較有安全感。蔡說,過去孔令晟擔任警政署長時期,曾有裁撤派出所的實驗,最後因為民眾感到不便而未成功。

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第十一款規定,地方首長擁有裁撤派出所權限;警政署對此表示,若裁撤派出所,以分局現有駐地,恐無法容納所有警力。

警察被害人權委員會召集人陳明怡認為,廢除派出所可讓員警回歸「治安」與「交整」工作,可提升見警率。身為警眷的她笑說:「另外一個好處是,沒了實體辦公室,可以讓員警常回家,陪家人吃飯。」

台北市警局認為,地廣人稀的美國規格和做法,不一定適合台北市,若要能夠三分鐘到達案發地,以台北市的交通流量,即使是交通低峰期,也未必能及時趕抵,說不定反而造成警察車禍肇事率提升。

新北機動派出所 多設在景點

新北市各警分局現已設有機動派出所所,每週最少排三班次,每班次二至四小時,以提高見警率,設置點多在人潮洶湧的捷運站、觀光景點等。基層員警認為,行動派出所在幅員小的地方可行,但住在坪林的民眾,得跑到新店分局報案,光是車程就要耗費半小時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