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驗不實還狡辯 食藥署打臉台鹽

2015-04-23

報驗不實還狡辯 食藥署打臉台鹽

中國時報【林宜慧、楊竣傑、王玉樹╱台北報導】

「台鹽」驚爆以非食品用途號列輸入天然鹽,並製成食用鹽,然而台鹽昨聲明,因為衛生單位認知和台鹽不同,才引起申報不實事件,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昨打臉台鹽表示,終端成品是食品,就應以食品號列報驗!

台鹽昨再度召開記者會聲明,自澳洲進口的天然曬鹽報關也可以用零關稅進口,絕不是為節省1%關稅。件事自始自終非關食安問題,實在是因為與主管機關對法令「認定不同」所致。去年11月後已經配合主管機關要求,改依其程序報關,對衛福部食藥署指稱早在2011年就更改報關規定,台鹽尊重不再發言。

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陸雲則表示,台鹽是國營事業,市佔率高,仍然出包,就該改善機制,台鹽也應賠償消費者2到3倍的賠償金。

台鹽去年共自澳洲進口288批天然鹽,13批以非食品用途號列輸入,其中3萬7528公噸製成食用鹽,其他則流入洗鍋爐業者等工業用途。

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秘書謝宜芳表示,台鹽進口的天然鹽以申報代號「F02」輸入,以此代號輸入的產品,用途是食品就須依規定以食品號列申報查驗;雖然自澳洲進口天然鹽都屬同樣原料,報驗方式不影響品質,但台鹽已知用於食用鹽,就應以食品號列報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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